事端致人逝世瞒报被告发17人被主张处理
大普安煤矿产生一同顶板事端,形成1人罹难。事端产生后,煤矿瞒报。2024 年12月30日,经师宗县人民政府核对事实,并上报了事端状况。
近来,国家矿山安全督查局云南局通报了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大普安煤矿“11·17”一般顶板(瞒报)事端查询陈述。经查询确定,该起事端是一同出产安全职责事端,17名有关职责人员被主张处理。
经查询确定,事端直接原因为+1770m回风巷改巷掘进工作面遇断层,围岩安定性差,现场作业人员未消除隐患,挖棚腿窝时,风镐轰动加重了围岩失稳,致使巷壁片帮,砸伤作业人员,导致事端产生。
查询陈述载明,2024年11月17日晚班,煤矿共安排78人入井作业,其中西翼采区入井22人,带班矿领导为李某先,安全员为李某林。14时39分,李某先入井。15时15分,西翼采区中班带班矿领导李某出井,安排班长李某荣等8人到+1770m回风巷改巷掘进作业。
21时28分,李某先将标识卡交给李某林带着,提早出井。22时30分许,李某林到+1770m回风巷改巷掘进工作面巡查,发现迎头巷道左帮有片帮的危险,叮咛李某荣做处理,随后脱离工作面。23时5分许,李某荣在迎头巷道左边运用风镐挖棚腿窝时,巷壁片帮,砸到其头部,导致事端产生。次日6时40分,李某荣送医抢救无效逝世。
查询陈述阐明,事端产生后,大普安煤矿未发动应急救援预案,兼职救护队未入井参加事端救援,由现场作业人员自行安排救援。
23时19分,窦某春在+1770m运送石门向调度室陈述了事端信息,调度室当即向地面值勤矿领导李某东及李某先报告了事端状况,李某东随后向刘某报告了事端状况。刘某、左某林均未向煤矿安全监管督查等有关部分上报李某荣受伤、逝世状况,瞒报事端。
事端产生三天后,师宗县人民政府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督查局云南局《关于移交曲靖市师宗县大普安煤矿有关告发线索的函》。师宗县人民政府当即安排而且展开核对,经核实,李某荣系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受伤并经抢救无效逝世。
查询陈述确定,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出产主体职责,安全办理不到位,违法违规安置荫蔽工作面,对事端产生负有职责,情节很严峻、影响特别恶劣。
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11·17”一般顶板 事端(瞒报)查询组主张,对大普安煤矿负责人刘某、矿长左某林移交司法机关查询处理;10人给予行政处罚;师宗县煤炭业务服务中心5名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置及安排处理;对师宗恒泰矿业有限公司处罚款420万元,由颁布证照的部分暂扣煤矿安全出产许可证,下降其安全出产标准化办理体系等级。一起,由师宗县人民政府责令大普安煤矿停产整理,列入严峻失期主体名单;师宗县动力局(煤炭业务服务中心)向师宗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