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绿色钢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结项检验的公示
)和《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告诉》(乌市监〔要求,安排专家对绿色钢铁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进行了断项检验。参加会议的专家在现场调查、听取项目情况汇报、检查相关项目资料及现场发问的基础上经归纳鉴定,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承当的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单位提出贰言的,应当在贰言资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贰言的,应在贰言资料上签署实在名字(不接受打印署名),对贰言人身份予以保密。为确保贰言处理客观、公正、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贰言的,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抵达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