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热线、20240104-1、20240104-5号转办信访件调查报告
场夜间生产,噪声扰民,污水直排问题。举报人称对结果不满意,现在夜间肆无忌惮地生产,一般在晚上
基本情况信访件反映的洗砂场,实际为山东新速通贸易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留庄镇七村北侧,占地约
13亩,建有封闭式厂房1座,水洗砂生产线条,配套建设了沉淀池、压滤机和洗车台等设施,主要以山砂为原料,通过筛分、洗选等工序生产建筑用砂。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验收及排污许可等手续。前期,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下达了《责令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决定书》,要求其改正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得违规生产;留庄镇政府对该公司下达了《停止生产通知书》,企业负责人签订停产承诺,并
将其生产设备电机拆除。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20230621-5、20230717-10和20231211-5号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类似。二、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月5日至7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留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未生产,厂区内存有少量砂石原料,现场有明显生产痕迹,不排除该公司在其他时间段间断式生产行为,从而引发噪音扰民问题。经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详细勘察,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三、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于2024年1月8日向留庄镇政府送达《关于建议加强辖区内非法洗砂生产企业环境管理的函》;为防止该公司违规生产行为再次发生,留庄镇政府函告国家电网微山县供电公司,申请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断电措施,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得对其供电。目前,该公司厂区内砂石原料已清理完毕,供电部门已对其生产高压电实施断电处理。
下一步,我市要求微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察热线号“微山县夏镇街道李堂村北20米有一废铁加工厂,噪声严重扰民”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废铁加工厂,实际为山东山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微山县夏镇街道李堂村北90米,建设有门式起重机、鳄鱼剪、龙门剪、液压打包机和气割设备各1台,主要对废旧金属进行收购、分拣、剪切、打包后外售,已办理排污许可备案登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规定,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号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类似。
二、调查核实情况2024年1月5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夏镇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
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转办件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已通过其他渠道接到过反映类似问题的信访件。经调查,
山东山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夜间不生产,噪声主要为液压打包机运行时液压泵产生。调查组前期已现场要求企业对噪声源加装隔音设施防止扰民问题发生。
接此次省环保督察热线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液压泵隔音罩已安装好。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微山县分局使用便携式噪声检测仪现场对厂界噪声进行仔细的检测,数据结果为为52.5dB(A),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
昼间限值要求。下一步,我市要求微山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察觉缺陷立行立改,切实维护好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察热线号“金乡县鸡黍镇西桥村南、105国道路西山东琳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停产,夜间12点后偷偷生产;催化燃烧设备排放不合格,废水私自外排西侧河道,导致河道污染;新建一喷漆房未办理环评手续。举报人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并补充说明该公司活性炭吸附装置不达标,烟筒不足15米;二楼新增的是打磨房和烤漆房,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新增的无手续喷漆房是在一楼的原有喷漆房北面水池东侧位置;夜间十二点到早八点确实偷偷生产,有电铃报告;未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无环评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用的是之前公司的手续;为逃避重污染天气电量监测,增加一台变压器专门供喷漆和电泳使用”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信访件反映的山东琳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位于金乡县鸡黍镇西桥村105国道西侧,共建有5座生产车间,主要是做电动车零部件加工
排污许可证正在办理名称变更。前期因业务需要,该公司做了两次名称变更,曾用名分别为济宁盛辉电动车有限公司和山东琳琅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废气主要来自于电泳+烘干、腻子打磨和喷漆等工序。其中,电泳工序电泳池上方设置顶吸及
侧吸罩,与电泳烘干工序共用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吸附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腻子打磨在密闭打磨室内进行,废气经水旋吸收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及烘干废气经水旋吸收、过滤棉过滤、RCO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电泳废水和生活垃圾污水。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电泳废水一起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经处理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及标准修改单〔省质监局、省环保厅《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综合排放标准 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1〕35号)〕一般保护区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该件与省环保督察热线号转办信访件反映问题类似。二、调查核实情况2024年1月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
现场检查时,山东琳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针对该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夜间违规生产问题。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已于
2023年12月4日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3年12月27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询问公司负责人,设置电铃是为工人上下班考勤打卡使用,建设的两台变压器是为满足公司制作用电需要,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已将企业所有用电环节纳入监管。针对该公司活性炭吸附装置不达标、烟筒不足15米等问题。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
县分局委托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处理设施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待出。信访人反映的烟筒,实际为催化燃烧装置上方的排气筒,调查组现场使用测高仪对排气筒高度进行了测量,测量高度显示为15米。针对该公司新增打磨房、烤漆房和喷漆房无环评手续及环保设施等问题。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已于2023年12月8日责令该企业对二楼新增打磨房和烤漆房进行自行拆除,截至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毕。一楼喷漆线水池东侧的喷漆房为企业私自建设,无环评手续,检查时未使用。
山东琳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制定和污染源自动监测安装联网管理规定的通知》(鲁环发〔2019〕134号)规定,无需安装废气自动在线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关于同意山东琳琅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回复》中明确:“原则上同意在该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等内容未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环评中的项目建设主体变更为山东琳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无环评验收手续问题不属实。
2024年1月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针对山东琳鑫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喷漆房未批先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10日将喷漆房拆除。同时,调查组责成企业10日内对主要生产环节安装视频监控,并与金乡县
智慧环保监控平台联网。截至目前,喷漆房正在拆除中,监控摄像头已安装好,正在对接联通公司与金乡县智慧环保监控平台做联网。
下一步,我市要求金乡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严格根据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全面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发生。
接到省环保督察热线号“济宁经开区疃里镇矿山村西北角废品收购站,噪声污染,私自回收机油壶”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废旧塑料回收点属家庭作坊式生产,无需办理环评手续。二、调查核实情况2024年1月4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疃里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
现场检查时,杨某废旧塑料回收点正在进行废旧保险杠破碎作业,现场未发现废机油壶掺杂问题;该回收点周边800米内无居民居住,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检查时虽未发现信访人举报问题,但发现该
废旧塑料回收点院内露天堆存废旧保险杠和塑料片等物料,未采取覆盖措施。三、处理整改情况2024年1月4日,疃里镇政府现场责令杨某废旧塑料回收点立即进行整改,对露天堆存的物料进行全部覆盖。2024年1月7日再次核查时,其院内堆存物料已全部覆盖完毕。
下一步,我市要求济宁经开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业主提高环保责任意识,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察热线号“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薛堂医院南300路西有一个无名塑料颗粒加工厂,噪声扰民,粉尘污染严重”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
,位于任城区长沟镇元田村南,占地面积300平方米,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所约60米。经营者刘某亮系长沟镇回林村村民,该加工厂主要将回收的超市废弃塑料筐经破碎后出售塑料颗粒,未办理营业执照、环评和排污许可等相关手续,未配套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二、调查核实情况
加工厂未生产,厂区西北侧存放一台塑料破碎机,现场有明显生产痕迹。经走访附近居民,该加工厂生产时存在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三、处理整改情况
调查组现场要求业主刘某亮对该塑料加工厂自行清理,限期3日对破碎机进行拆除。截至目前,该加工厂生产设备已拆除,物料已清理完毕。
下一步,我市要求任城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类似问题立行立改,防止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察热线号“济宁市汶上县苑庄镇大秦村东玉米芯收购点,装卸车期间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信访件后,我市立即对该信访件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玉米芯收购点,实际为汶上县骁阳秸秆加工厂,位于汶上县苑庄镇大秦村东,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所约30米,主要是做玉米芯的收储、转运及销售,不进行生产加工,已办理营业执照,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024年1月8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汶上县分局、苑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汶上县骁阳秸秆加工厂正在经营。厂区内存放装载机1台,露天堆存玉米芯10吨,玉米芯装卸时露天作业,存在扬尘污染问题。
三、处理整改情况2024年1月9日,苑庄镇政府对汶上县骁阳秸秆加工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要求其实施密闭作业。该厂负责这个的人说将不再经营,并承诺1月20日前将厂区内玉米芯全部清理完毕。目前正在清理中。
下一步,我市要求汶上县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巡查力度,督促业主尽快完成物料清理,减少粉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